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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蕉华管理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蕉华管理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2-05-17 11:41: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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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1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开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专门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长:赖应安(区党委委员、区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黄金权(区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员:徐玲玲(区人事教育部部长)

巫志勇(区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

谢勇彬(区农村发展管理部部长)

刘婉美(区信访办公室主任)

江万军(市国土资源局蕉华分局局长

丘丽虹(蕉华医院院长)

陈建金(区财政局局长)

钟振东(区物业站负责人)

宋庆光(蕉华派出所所长)

刘远锋(县三华工商所所长)

徐志鹏(蕉华供电所长)

廖庆忠(莲塘办事处主任)

朱龙韬(北坑办事处负责人)

张晓瑜(老场办事处负责人)

陈创宏(礤背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全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完善各项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各部门、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金权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区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共性内容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 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含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 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 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 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 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

14.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 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2. 消防。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3. 危险化学品。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借试生产延期之名拖延和逃避安全生产许可和事故隐患整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的。

4. 烟花爆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或未按规定采购合格烟花爆竹的。

5. 冶金。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未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建立相关台帐的。

(三)重点工作分工

各部门(单位)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加强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抓好本部门(单位)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1.区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制定招商引资入园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包括有人、设备、制度、环保、消防,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制和建设安全三同时整治工作。

2.区人事教育部(加挂劳动保障事务所牌子)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舍安全整治工作。

3.区农村发展管理部和蕉华医院负责两小水利工程运行安全、自来水供应站饮水安全,重点治理自来水达标治理、水源安全整治工作。

4.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加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负责烟花爆竹无许可生产和违法转包、分包、出租、三违行为的专项治理。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工作。

5.区信访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维稳办、综合办牌子)和蕉华派出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6.梅州市国土资源局蕉华分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合过程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等行为。

7.县三华工商局牵头负责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8.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巡查,排查和整治不安全因素,协助区相关部门打非治违工作。

9.蕉华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督促供电企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10.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部门(单位)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1.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位,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各部门(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全区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6—7月)

各部门(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提交依法应予重点治理的安全隐患、应予关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区安委办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落实隐患治理、关闭取缔措施。对证照过期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提请区安委会依法予以关闭。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区党委依法予以关闭。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部门(单位)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通报阶段(9月)

各部门(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于93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加强工作协调机制,形成联动效率,积极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对全区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区安委办要组织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整顿治理,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部门(单位)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打非治违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进行重点打击。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部门(单位)要利用打非治违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把打非治违列入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的,严格考核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