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实施方案》业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按方案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迳向区规划建设办反映。(联系人:徐尚永,联系电话:7667666)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班报名回执
2. 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的
通知(梅市安监〔2012〕68号)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梅市安监〔2012〕68号)文件精神,特制订蕉华管理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组织好此次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培训事宜,具体成员安排如下:
组 长:赖应安(区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黄金权(区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巫志勇(区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
成 员:徐尚永、李立新、钟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区规划建设办公室,由徐尚永同志负责培训具体事务。
二、培训对象
蕉华管理区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期计划培训50人。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3、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的内容、要求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相关内容。
四、培训时间
待定,学时四天。(具体时间以市安监局宣教中心安排为准,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
蕉华管理区机关四楼会议室
六、培训形式
由市安监局主办,市蕉华管理区协办。以市安监局宣教中心送教下乡,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授课。
七、培训费用
按课时的需要,所需培训费用(包括教学教材)448元/人。
八、考核发证
本次培训为安全生产管理换发新证。培训结束后,经过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市安监局颁发《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1、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培训机会,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参与,并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回执的每一项,确保准确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按时提交回执,以便汇总上报市安监局。
2、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报名回执(附件1)于2012年7月13日前上报或传真至蕉华管理区,(联系人:徐尚永,联系电话:7667666,传真:7667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