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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蕉华管理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蕉华管理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2-05-30 11:43: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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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126月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201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 20126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区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 6 1 2012 6 30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区办公室、区纪检监察办公室、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区人事教育部(团委、妇联)、园区工会、区招商引资办公室、区信访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蕉华分局、蕉华派出所、县三华工商所,蕉华供电所等。

成立蕉华管理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党委委员赖应安同志担任组长,各主办单位负责人任委员会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研究决定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

四、内容安排

1.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区机关、各办事处、人员聚集场所和交通要道的显眼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园区各入园企业要负责制作悬挂一条以上的安全宣传横幅,增强安全宣传氛围。

2.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服务活动

2.1.设置安全生产月宣传栏,区管委会和企业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宣传安全生产标识、标语、应急措施,人人讲安全生产,事事求平安发展。

2.2.印刷和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安全指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利用手机平台发送安全生产短信

在活动期间,区管委会通过单位信通平台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发送安全生产知识,向各单位劳动者进一步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积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4.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

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6月份的第一星期,即61日到77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第二阶段是614--20日,要求各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具体活动由区安委办统一落实。

5.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区安委办成员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进行总结,活跃我区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企业示范推动全区企业安全文化的发展,重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建设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宣传,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

6.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部门要加强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和溺水事故的宣传活动,宣传应急疏散、自救自护、防震防火等知识,加强学校后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一岗双责和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活动。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主题,精心组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存在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3.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重要实践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及时总结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的做法、经验。积极探索以月促年、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为特色园区,生态新城进一步营造稳定的安全发展环境。

请相关部门(单位)于2012623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书面汇报区安委办公室(规划建设办),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