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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梅州市蕉华管理区关于挂钩帮扶“重点户”计划生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15 14:38: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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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单位,市、县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梅州市蕉华管理区挂钩帮扶“重点户”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挂钩帮扶“重点户”

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户的帮扶力度,确保顺利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任务,根据蕉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印发〈挂钩帮扶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蕉人口计生领〔200808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区挂钩帮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区挂钩帮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徐 文(区副主任)

员:谢锦标(区计生办主任)

赖应安(区办公室主任)

李宇光(区财政局局长)

峰(区人事教育部部长)

徐玲玲(区农村发展管理部部长)

徐美雄(区信访办负责人)

映(莲塘办事处主任)

廖庆忠(北坑办事处主任)

谢勇彬(老场办事处主任)

汤志隆(礤背办事处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挂钩帮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办公室主任谢锦标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办公电话:0753—7667136

二、帮扶对象

区领导挂钩帮扶重点户名单见附页。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挂钩帮扶点的工作方案。

(二)协助市、县挂钩帮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组开展挂钩帮扶工作。

(三)掌握帮扶重点户的动态,开展政策宣传,转变其思想意识。

(四)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帮助帮扶点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挂钩帮扶工作由挂钩帮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共同商定有关挂钩帮扶工作事宜。

(二)挂钩帮扶工作组要深入到户了解帮扶的情况,针对实际情况,加强与区、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的沟通联系,采取对帮扶户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帮助帮扶户解决工作、生活等实际困难等措施,转变帮扶户的思想观念,促使其主动配合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

(三)各挂钩领导每月向区党委、管委汇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考评

参加挂钩帮扶领导要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和部署挂钩帮扶工作。年终要总结、通报挂钩帮扶工作的落实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