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市、县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梅州市蕉华管理区挂钩帮扶“重点户”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挂钩帮扶“重点户”
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户”的帮扶力度,确保顺利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任务,根据蕉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印发〈挂钩帮扶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蕉人口计生领〔2008〕08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区挂钩帮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区挂钩帮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文(区副主任)
成 员:谢锦标(区计生办主任)
赖应安(区办公室主任)
李宇光(区财政局局长)
苏 峰(区人事教育部部长)
徐玲玲(区农村发展管理部部长)
徐美雄(区信访办负责人)
谢 映(莲塘办事处主任)
廖庆忠(北坑办事处主任)
谢勇彬(老场办事处主任)
汤志隆(礤背办事处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挂钩帮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办公室主任谢锦标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办公电话:0753—7667136。
二、帮扶对象
区领导挂钩帮扶“重点户”名单见附页。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挂钩帮扶点的工作方案。
(二)协助市、县挂钩帮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组开展挂钩帮扶工作。
(三)掌握帮扶“重点户”的动态,开展政策宣传,转变其思想意识。
(四)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帮助帮扶点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挂钩帮扶工作由挂钩帮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共同商定有关挂钩帮扶工作事宜。
(二)挂钩帮扶工作组要深入到户了解帮扶的情况,针对实际情况,加强与区、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的沟通联系,采取对帮扶户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帮助帮扶户解决工作、生活等实际困难等措施,转变帮扶户的思想观念,促使其主动配合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
(三)各挂钩领导每月向区党委、管委汇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考评
参加挂钩帮扶领导要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和部署挂钩帮扶工作。年终要总结、通报挂钩帮扶工作的落实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