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23年2月22日完成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络平台、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对《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9z5Sw0BbVjZ9GvtDLWvg
提取码:qmal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TT0PrbaZUiF-4NOl6Pmsg
提取码:zid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公示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次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
建设单位: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罗伟军(安环部副部长)
联系方式:13502370312 邮箱:274894037@qq.com
环评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文华(经理)
联系电话:13676267886 邮箱:8041275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28日。
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