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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华管理区公开选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2-28 16:26: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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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残工委《关于切实将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梅市府残工委〔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经报请区党委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残疾人专职委员属于政府开发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本着就近就便、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选聘1名“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选聘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蕉岭华侨农场常住户口(以方便服务当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年龄在18—50周岁,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三、四级肢体、听力、视力类的残疾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或司法审查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1.报名。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1日止,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到蕉华管理区场部农村发展管理部报名及领取报名表,并进行条件初审。

2.考试。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两步骤,由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区有关单位监督。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管理办法》和时事政治及相关残疾人业务等知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聘用人员1:3的比例确定前三名进入面试人员。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结果取最高分者由区残联和人事部门进行组织考察,如有问题,依次递补。
4.拟聘人公示。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含准考证号),在蕉华管理区、各办事处(社区)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确定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由蕉华管理区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为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2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市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符合政策的享受社保补贴。
报名、咨询地点:梅州市蕉华管理区农村发展管理部,联系人:刘娉萍,联系电话:7667133。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

2017年 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