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局(办)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市直派驻单位:
《梅州高新区(广梅产业园)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