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高新区 公示公告 关于选取广梅园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确定代理机构的二次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梅州高新区 > 公示公告
关于选取广梅园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确定代理机构的二次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7-17 09:05:58   浏览:-
字号:

各采购代理机构:

梅州高新区拟开展广梅园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确定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梅园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确定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

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承担该项目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的签订等。

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实施时间

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至委托审核服务合同签订。

四、代理费

2万元,由项目中标方支付。

五、报名条件

(1)有符合招标活动人员、场所相关条件的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梅州市范围内有办公场所和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活动场所。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备案登记。 

(3)企业自2022年8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纪录名单”。

(4)三年内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展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5)承诺响应园区采购代理工作需求。

六、报名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备案登记(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网页截图);

(5)承诺书(附件2);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纪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

(7)提供业绩资料,包含从2022年-2024年5月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开展的服务采购代理项目金额排名前5的项目(附件3);

(8)三年内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展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打印页面或网页截图);

企业填报的每个项目需提供网页公告页面截图作为附件,与表格项目对应的序号编排附件号。以上资料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带本人身份证、证书原件核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2024年7月17日至19日,每个工作日09:30至12:00,14:30至17:00。

(二)地点: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大楼201室(梅州高新区梅州大道10号)。

八、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经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核实后对业绩进行排名,同时取排名靠前5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随机选择确定采购代理机构,随机选择的方式为摇球。

出现如下情况的,则按下列规定进行选择:

(1)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数量小于或等于5家时,则不再进行排名,直接随机选择。

(2)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数量少于3家时,重新发布公告。

九、其他

服务工作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接受发包人对其的履约评价。

联系电话:0753-2486022。

附件:1.参加梅州高新区公开选取广梅园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确定代理机构的申请书

2.承诺书

3.服务采购代理项目统计表(2022年-2024年5月)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