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园区的发展需求,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强集约节约用地,现拟对《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进行调整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梅州市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现将调整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一11月21日,为期30天。《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现为草案阶段,最终方案以审批公布成果为准。
公示意见提交途径:电子邮箱(mzgxqghz1@126com)、信件邮寄(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大道东10号,514779),信封封面或邮件请标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二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字样。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