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 (粤自然资规划函〔2023〕207号《梅州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已形成初步成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初步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一12月7日,为期30天。
公示意见提交途径:电子邮箱 (mzgxqgjb@126.com);信件邮寄(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环境保护局,邮政编码:514779),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0753-2486056)。信封封面或邮件请标注“梅州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意见建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