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向用地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按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真实身份通过网上或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意见,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我局将向用地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用地面积:121805平方米(地块一:27336平方米,地块二:35871平方米,地块二:58598平方米);
用地性质:城市道路用地
公示站点:网站公示、现场公示;
公示单位:梅州高新区规环局
公示期: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日
联系地址:梅州高新区综合大楼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