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梅州融湾产业园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百千万工程”、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坚持在高水平环境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 6 4号)要求,将本园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园区概况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2024年7月规范命名梅州融湾产业园区),由广州、梅州两市于2008年8月合作共建,是穗梅产业共建的主战场,同时园区依托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03年4月设立的省级高新区)建设,先后被评为省级示范性转移园区、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省五星级服务园区,正在全力创建国家高新区。作为梅州主平台园区之一,广梅产业园正紧抓产业有序转移机遇,全力配合主平台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园区共经历四次规划环评,在2006年至2012年分别取得了粤环审〔2006〕1323号(首期)、粤环审〔2010〕163号(二期)、粤环审〔2012〕301号(三期)的环评批复,并于2020年完成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园区于2024年9月份完成最新一次规划环评并取得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24〕178号)。2024年省厅审查批复后园区规划面积扩大为22平方公里,主导产业定位为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等四大主导产业。
园区实际开发过程严格遵循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入园企业均符合相关环境准入要求,并满足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要求,未引进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禁止入园的有电镀、漂染、鞣制、制浆工艺的项目,石油化工、合成纤维制造及稀土冶炼、分离、提取项目,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园区现状以机械装备、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兼顾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轻工纺织等地方传统产业。
二、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园区认真落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每年积极开展园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公众监督和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评时免费使用。根据近年来园区委托第三方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园区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根据2024年度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显示,园区纳污水体莲江溪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标准要求;园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园区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三、园区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物排放清单
(一)废水情况
园区现有区域内废水类型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其中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企业职工、园区内住宅小区、学校、安置区、附近村庄的村民等,工业废水主要来源于食品饮料、新能源新材料、轻工纺织、生物医药等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和清洗废水,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经市政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至园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情况
园区现有区域内工业废气类型主要为燃料废气和工艺废气。燃料废气主要来源于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的生物质锅炉及其他项目的天然气锅炉或工业炉窑,污染物有SO2、NOx、烟尘等。工艺废气主要来源于园区企业生产工程中物料加工、印刷、烘烤等过程,污染物有粉尘、VOCs、油烟等。
经统计,2024年园区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废水外排量8020.5吨/日,化学需氧量24.55吨,氨氮0.46吨,氮氧化物87.48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272.04吨,均符合园区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的要求。
(三)排放清单
园区固定污染源排放清单参照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梅州融湾产业园区)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表。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
(一)落实管控要求,严把项目管理
园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的管控要求,至目前,园区共138家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或豁免环评,园区所有入园项目均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未审批不符合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清洁生产要求的建设项目,未审批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设项目。园区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关于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的部署,园区企业已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其中需要领证的34家企业已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对在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中发现的许可证质量问题,均已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整改。
(二)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环境服务
园区把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并结合园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新局面,强力推动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促进园区绿色发展。
购买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主动上门进行环保诊断式服务,对园区投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环保隐患和相关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及落实整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通过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加强园区环境监测技术力量,及时掌握园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情况。组织园区企业开展环保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强化落实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加快基础建设,提升治污能力
园区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加强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统筹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为把梅州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大力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确保园区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园区已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1套中水回用设施、3个污水提升泵站以及配套长约23公里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规模达13000吨/日,配套污水设施可实现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至污水厂处理,污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部分废水回用于企业、绿化等,其余废水排至莲江溪。园区中水回用系统于2024年正式启用, 2024年实际回用量约1000吨/日。
二是大力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推进园区企业使用集中供热及使用清洁能源。园区集中供热项目至2024年已完成合计共45吨/小时锅炉,供热配套管网长约10公里,2017年开始全面供热,为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园区15家用热企业提供服务。园区集中供气项目,已建2个150立方米储罐的LNG气化站,沿主干道全面铺设天然气管网,从2013年开始全面供气,可确保满足园区企业用气需求。
(四)建立防范体系,预防突发风险
建立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管理机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应急管理,编制《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加强对入园项目的环保准入把关,从源头上控制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入园,降低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聘请有能力的第三方环保管家上门服务,及时发现并指导企业消除存在的环保隐患,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压实入园企业环保责任,减少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概率。开展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掌握园区环境质量状况。根据调查,2024年园区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入园企业生产运营未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
(五)制定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制定了《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质量监测方案(2024年)》,并按照方案组织有检测能力的第三方对园区整体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
五、结论
2024年,园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落实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以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的相关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园区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接下来园区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高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