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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高新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材料精简一览表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5-15 15:24: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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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精简前的材料清单

精简后的材料清单

精简

百分比

大项

子项

1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

1.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证(个人自建自住工程除外);

2. 竣工测量成果(含电子版,需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含日期);

3. 建筑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个人自建自住工程除外);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申请报告;

6.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7.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8.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建筑设计图纸(含电子版);

9. 建(构)筑物各向立面的照片

10. 建筑工程验线合格凭证

11. 市政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

1. 申请表;

2. 放、验线记录(含验线图);

3. 竣工测量图;

72.7%

2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绿化设施工程)

1.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证(个人自建自住工程除外);

2. 竣工测量成果(含电子版,需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含日期);

3. 建筑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个人自建自住工程除外);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申请报告;

6.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7.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8.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建筑设计图纸(含电子版);

9. 建(构)筑物各向立面的照片

10. 市政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

11. 建筑工程验线合格凭证

1. 申请表;

2. 建设工程验线证明文件;

3. 园林建筑竣工测量成果及建筑周边隐蔽工程竣工测量图;

72.7%

3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

1.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证(个人自建自住工程除外);

2. 竣工测量成果(含电子版,需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含日期);

3. 建筑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个人自建自住工程除外);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申请报告;

6.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7. 建设工程单体规划核实审批表

8.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9.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建筑设计图纸(含电子版);

10. 建(构)筑物各向立面的照片

11. 建筑工程验线合格凭证

1. 申请表;

2. 放、验线记录(含验线图);

3. 建筑工程竣工图;

4. 竣工测量成果资料;

5.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证原件;

54.5%

4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以出让方式供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 申请函;

2. 园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发改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割转让合同;

7. 1:500~1:1000现状地形图;

1. 申请表;

2. 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附件;

57.1%

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以划拨方式供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 申请函;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发改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 用地批复文件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附件或国土部门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储备机构(国土部门)出具的储备用地的意见(含附图)土地储备机构出具的准许使用储备用地的意见(含附图)

6. 1:500~1:1000现状地形图;

1. 申请表;

2. 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 国有土地划拨用地决定书及附件或国土部门用地预审意见或用地批复文件(含附图);

50%

6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 市国土部门对使用临时土地的意见及附图(附图须提供CAD格式的电子版);

2. 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申请表;

3. 申请函;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

5.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及用地红线范围(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附图需提交相应dwg电子文件);

6. 企业法人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7. 承诺函(承诺在使用期限内依法自行拆除临建,恢复土地原状,函件须经当地街道办(含司法机构)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8. 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并标明意向用地位置,附dwg文件

1. 申请表;

2. 国土部门对使用临时土地的意见及附图;

3. 批复文件;

62.5%

7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道路/管线工程)

1. 已办理的规划条件;

2. 现势地形图(结合地勘资料标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附电子文件;

3. 申请方(或委托的代办人)身份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4.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道路、桥梁项目须提供);

5. 立项、环保、水利、航道、海事、轨道、交通、公交、交警、管线等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审查或审批意见(涉及项目须提供);

6. 总平面规划方案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7. 市政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

8. 工程概预算书(非本级财政投资项目需提供);

9. 财政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10.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1. 地下管线现状地勘资料,附电子文件;

1. 申请表;

2. 相关用地和项目批复文件;

3. 规划设计图纸(含现状地形图及地下管线现状地勘资料;)

4. 如属对消防、环保等安全及其他有特别影响的工程,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5. 工程概预算书(有资质的人员和单位签名盖章);

6.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

45.4%

8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绿化设施工程)

1. 工程概预算书(非本级财政投资项目需提供);

2. 现势地形图(结合地勘资料标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附电子文件;

3.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4. 批前公示文件;

5. 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审核意见(复印件);

6. 地块区位图;

7. 市政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

8. 申请方(或委托的代办人)身份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9. 环保、消防、发改、公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涉及项目须提供);

10. 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复印件)效果图;

11. 已办理的规划条件(含附图)(复印件)

12. 效果图(纸质版和电子版);

13.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 申请表;

2. 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明;

3.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4. 绿化、园建施工图和给排水等设计施工图;

5. 效果图;

6. 工程概预算书;

53.8%

9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道路开设路口)

1. 现势地形图(结合地勘资料标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附电子文件;

2. 申请方(或委托的代办人)身份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3. 交警、道路设施管理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

4. 总平面方案图审核意见(复印件);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项目)申请表》;

6. 工程概预算书(非本级财政投资项目需提供);

7.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8. 地下管线现状地勘资料,附电子文件;

1. 现势地形图(结合地勘资料标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附电子文件;

2. 交警、道路设施管理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

3. 总平面方案图审核意见(复印件);

4. 申请表;

5. 工程概预算书(非本级财政投资项目需提供);

6.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25%

10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

1. 授权委托文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 代理权限,含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 扩建工程的,应提供原报建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明

3.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由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如土地使用证抵押,须抵押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

5. 建筑施工设计图(基础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标明有化粪池构筑物位置的相关图纸,面积核算单位盖章,附电子文件);

6. 梅州市人防“结建”工程报建审批凭证;

7. 市、县(区)发改部门基建项目投资计划文件;

8. 经规划部门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

9. 建筑面积核算资料(附电子文件);

1. 申请表;

2.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3. 建筑面积核算资料;

4. 人防凭证;

5. 施工设计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外立面效果图、鸟瞰图);

6.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

33.3%

11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单位(个人)外立面装饰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 建筑面积核算资料(附电子文件);

2. 申请方(或委托的代办人)身份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3.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如土地使用证抵押,须抵押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 现状地形测量图纸(图纸比例1:500或1:200,附电子文件);

5. 建筑立面效果图(沿18米及以上城市道路及重要建筑须提供含周边建 筑立面现状);

6. 房地产权证明;

7. 授权委托文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 代理权限,含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8. 建筑设计图和装修方案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面 积核算单位盖章,附电子文件);

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

1. 申请表;

2. 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3. 房地产权证明

4. 建筑设计图和装修方案图;

5. 建筑面积核算资料及规划成果数据检查审核报告(建筑方案);

6. 建筑立面效果图;

33.3%

12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筑工程)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

2. 规划设计方案(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效果图);

3. 现状地形测量图(图纸比例1:500,附电子文件);

4.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 项目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已在梅州市资质备案的单位不需提供);

6. 建筑施工设计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附电子文件);

7.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 申请函;

9. 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0. 建筑面积核算资料(附电子文件);

1. 申请表;

2. 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3. 规划设计方案及平、立、剖施工设计图;

4. 相关部门意见书;

5. 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

50%

13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1. 原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2. 单元买受人、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3.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 建筑面积核算资料(附电子文件);

5. 申请函;

6.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如土地使用证抵 押,须抵押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7. 授权委托书;

8. 建筑施工设计图;

1. 申请表;

2. 原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3. 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4. 建筑施工设计图;

5. 建筑面积核算资料及规划成果数据检查审核报告(建筑方案);

37.5%

14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

1. 原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1)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 申请函;

4. 授权委托书;

1. 申请表;

2. 原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50%

15

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1. 规划成果数据检查审核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

2. 日照分析图;

3. 经济技术指标计算书(规划设计单位盖章);

4. 规划部门核发的资料;

5. 民航限高批准文件;

6. 规划设计方案;

7. 有关审批中项目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8.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9. 涉及调整公建配套设施布局的,应当取得拟调整的公建项目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10. 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申请表

11. 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12. 项目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已在梅州市资质备案的单位不需提供);

13. 环保意见书1份(工业项目);

14. 申请函(说明申请办理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办理基本要求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改过程的说明);

15. 现状地形测量图纸(图纸比例1:500或1:1000,附电子文件);

1. 申请表;

2. 设计单位资质的证明;

3. 规划总平面图(含场地雨污排放设计图);

4. 如属对消防、环保等安全及其他有特别影响的工程,须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73.3%

16

建设工程验线

建筑工程验线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建筑总平面图或竖向坐标定位图;

3. 建筑工程放线技术报告;

4.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图;

5. 建设工程验线记录申请表;

6.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建设工程放验线记录表;

83.3%

17

建设工程验线

市政工程验线

1. 建设工程验线记录申请表;

2.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 建设工程放线技术报告;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市政工程验线测量成果报告;

6.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建设工程放验线记录表;

83.3%

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一般建设项目报告书类环境影响审批

1、申请审批的函

2、符合专家评审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

1、申请审批的函

2、符合专家评审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33%

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辐射类建设项目报告书类环境影响审批

1、申请审批的函

2、符合专家评审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

1、申请审批的函

2、符合专家评审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33%

2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含环境影响报告超过5年的审核)

1、申请审批的函

2、有资质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

1、申请审批的函

2、有资质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3%

21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新申请)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经审批的核技术应用环评文件

3、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5、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证

6、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及监测仪器(个人剂量计)清单

7、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经审批的核技术应用环评文件

3、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4、事故应急预案

5、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证

6、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及监测仪器清单

14%

22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变更)

1、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3、更改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更改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等变更资料

25%

23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延续)

1、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3、最近一年监测数据

4、辐射安全工作总结

5、环保验收文件

1、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3、最近一年监测数据

4、辐射安全工作总结

20%

24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增项)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经审批的核技术应用环评文件

3、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5、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证

6、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及监测仪器(个人剂量计)清单

7、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8、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经审批的核技术应用环评文件

3、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4、事故应急预案

5、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证

6、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及监测仪器清单

7、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13%

25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注销)

1、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射线装置的处理方式说明

5、放射源的收贮证明

1、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或部分终止申请表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3、终止或注销的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处理说明(含收贮证明、处理方式等)

40%

26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申领新建项目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1、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函

2、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权利人身份证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6、建设项目落实环评批复文件意见的自查报告

1、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

3、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

4、验收监测报告(试运行不需要)

33%

27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延续

1、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函

2、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3、最近一年内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数据报告及设备运行证明

4、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5、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6、现有企业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1、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现有企业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3、最近一年内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数据报告及设备运行证明

4、经审核确认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变更时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变化的,可不提供)

33%

28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变更

1、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函

2、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3、最近一年内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数据报告及设备运行证明

4、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6、现有企业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8、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权利人身份证

1、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工商等变更资料

3、最近一年内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数据报告及设备运行证明

4、经审核确认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变更时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变化的,可不提供)

5、现有企业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38%

29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注销

1、排污许可证注销申请函

2、广东省排污许可证注销登记表

3、已核发的《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正、副证)

1、已核发的《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正、副本

2、广东省排污许可证注销登记表

33%

30

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

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

1、建筑噪声排放申请函

2、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承诺书

3、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4、土地使用证

5、发改立项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7、项目规划红线图

1、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承诺书

2、发改立项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土地使用证

43%

31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核定及评估验收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核定及评估验收

1、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报告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报告

4、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

1、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

50%

32

施工许可证核发

施工许可证核发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

4、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供)或直接发包审批手续和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提供)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6、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

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料

8、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9、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资料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资料

13、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的证明材料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

4、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提供)或直接发包审批手续和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提供)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6、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

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料

8、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9、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资料

23%

33

市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县级发改局的初审意见和市属项目单位的申报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4、规划部门出具的经审核的总平面图

5、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土地使用证

7、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证明

8、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0、梅州市招标基本情况表

1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1、项目申请报告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

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4、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视项目情况而定)

55%

34

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

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

1、企业申请报告

2、来料加工协议(合同)

3、外商投资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审批表

4、批准证书、营业执照

5、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6、海关进口货物登记手册

7、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书

1、海关进口货物登记手册

2、来料加工协议(合同)

3、外商投资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审批表

4、批准证书、营业执照

40%

35

市管权限的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市管权限的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1、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节能情况材料

4、备案申请承诺书

5、其他相关材料(如:危化品生产、储存技改时,应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可行性论证并符合安全生产政策)

1、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节能情况材料

4、备案申请承诺书

40%

36

市管权限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市管权限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系统生成项目备案信息表并打印后,由项目单位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外商投资项目需要提供中外投资各方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或节能评估报告

6、资金筹措证明

7、承诺声明

8、视项目情况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上级文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系统生成项目备案信息表并打印后,由项目单位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由受理单位自行复印)

3、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外商投资项目需要提供中外投资各方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或节能评估报告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