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修订《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关于吸引优秀人才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梅转移园管〔2020〕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上一年度入库税收在园区排名前20名的生产性工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柔性引进高端人才是指打破国籍、户籍、社保、档案人事等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以项目合作、顾问指导、技术入股、联合攻关、人才租赁等形式,柔性引进创新型、技能型和管理型人才的引才方式。
(一)单位条件
上一年度入库税收在园区排名前20名的生产性工业企业,且在实施办法有效期内每家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
(二)高端人才条件
1.在实施办法颁布后,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
2.与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须明确约定引进方式、劳务报酬、合作内容、效益目标、专利成果使用等事宜。
3.柔性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每年在园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自然日,且其中连续工作时间在10个自然日以上;柔性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人才,每年在园区工作时间不少于45个自然日,且其中连续工作时间在15个自然日以上。
四、相关待遇
(一)柔性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给予每人每天3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柔性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人才:给予每人每天15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与园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
6.申请人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年度考勤记录。
2020年10月31日(含31日)之前,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勤证明并加盖公章;
2020年10月31日之后,由用人单位出具打卡考勤记录和单位考勤证明;
(二)材料提交及其他要求
由申请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各2份。
六、申报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整理好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办理大厅(办理大厅设在 )。
(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收件登记,材料不齐或填报有误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补交材料与规范填报。
(三)初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
(四)审核。报送园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员进行审核。
(五)审定。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人才办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审定。
(六)名单公示。在园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园区财政部门按照审定名单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完成补贴兑现。
七、申报时间:
每年6月、12月为受理申报月。
八、有关说明
申报人需如实、完整的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得补贴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补贴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