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高新区 通知公告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敬业奖励补贴申报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梅州高新区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敬业奖励补贴申报指南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2-05 10:08:07   浏览:313
字号:

一、政策依据

关于修订《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关于吸引优秀人才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梅转移园管〔2020〕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园区”)范围内,园区批准同意入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中工作的个人或团队。

三、申报条件和待遇

1、申请人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技师、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

2、申请人取得以上学历、职称后在同一家企业须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3、申请人申领该补贴须在该企业保持在岗就业状态;

4、给予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才5万元的一次性的敬业奖励补贴。

四、申报材料

1.《敬业奖励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个人缴费历史明细表原件,须在园区同一家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打印到申请当月或上月,无补缴、代缴情况。外籍人才可提供申请人本人前五年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整理好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办理大厅(办理大厅设在    )。

(二)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收件登记,材料不齐或填报有误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补交材料与规范填报。

(三)初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

(四)审核。报送园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员进行审核。

(五)审定。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人才办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审定。

(六)名单公示。在园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园区财政部门按照审定名单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完成补贴兑现。

六、申报时间:

每年6月、12月为受理申报月。

七、有关说明

申报人需如实、完整的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得补贴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补贴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敬业奖励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