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居民: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污水处理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设施运行、建设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为进一步扩大企业和群众在公共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对梅州高新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6日(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建公局。
联系电话:0753-248606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联系邮箱:mzgxqjgj@126.com。
附件:梅州高新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公示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梅州高新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