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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来源:本网   时间:2018-12-04 11:15: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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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各局(办)及下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函〔2017〕69号)精神,并结合“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我委对2005年至 2016 年期间以园区管委会名义制发的文件(不含涉密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关于印发  <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等22个废止文件和《关于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工作临时分工、各部室负责人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等42个失效文件,现将其公布。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废止的管委会文件目录.xls

2.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宣布失效的管委会文件目录.xls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