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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高新区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高新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高新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州高新区   时间:2019-12-26 16:12: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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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高工委〔201947



关于印发《梅州高新区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市直派驻单位,园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即日起至2020229日期间,在全园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梅州高新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1226


梅州高新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园区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梅州高新区从即日起至2020229日期间,在全园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园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目标,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园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通过重点检查和“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各类存在问题多、隐患问题大的重点企业和场所,全面深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攻坚行动。

(一)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重点检查车辆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营运车辆违规承包、分包、转包等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园区职工粤运专线车、公务车、公交车、共享汽车的安全管理,防止带病运营,严查司机健康状况及驾驶证情况。要约谈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车辆运行管理。同时,对人流、车流密集的汽车站、公交车站及科目三考场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进行严查,严防事故发生。(由园区公安支队牵头组织,党政办、投资促进中心配合。

(二)建设施工专项治理。加强对房屋建筑以及相关市政等工程建设施工队伍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施工工程要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方的安全职责。及时排查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存在的事故隐患,做好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附墙拉结、缆风绳等结构稳定的关键措施及塔吊起重臂以及建筑施工人员宿舍用电防火的检查,有效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重大机械设备、滑倒摔伤等事故的发生。加大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超进度、赶工期的处罚力度,保证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由园区建公局牵头组织,广投公司、梅投公司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以使用液氯液氨、酒精、固体硝化棉、电石生产乙炔、空气化工,储存液态烃、液化天然气、小微精细化工(含涂料)等企业为排查整治重点,认真组织排查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针对企业内部风险点危险源的分布加强重点监管。严查企业落实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情况;严查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拆除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工作方案制定,拆除或处置作业监控情况;严查企业违法生产租赁和“三违”行为。按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由园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园区有关部门依职责分工落实。

(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各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齐全、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企业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消防器械的使用及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对安全出口被堵、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损坏、常闭式防火门不符规范等,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更新和拆除。(由园区消防办牵头组织,园区有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五)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全面组织开展园区油气输送管道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要严格查找隐患、坚决堵住漏洞,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经营、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由园区建公局牵头组织,园区有关部门依职责配合。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频率较高,容易发生事故的食品、纺织、有色金属生产等行业和污水处理、市政服务、清洁服务、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维护)等领域为重点,突出打击和查处未规范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未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按要求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未按“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等违法行为。要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由园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园区建公局、规环局依职责分工配合。

(七)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园区粉尘涉爆企业基本情况,准确掌握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完善安全基础台账,督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有效预防粉尘涉爆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园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园区有关部门依职责分工落实。

(八)特种设备专项治理。突出检查企业使用的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及医院、车站、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突出对蒸压釜、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特种设备,以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其他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治理。(由园区质监分局牵头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惩戒惩治,敢于动真碰硬。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集中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一阵风”排查、“说教式”检查、“假把式”整改、“走秀式”执法。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0224日前将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总结报送园区安办(联系人:李静,电话:1364308727368727,邮箱:mzgxqa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