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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环保部]受理环保业务注意事项
来源:本网   时间:2012-09-17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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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须填写规划建设环保部业务受理单。



  一、入园项目环保初审


  所需资料:入园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


  所需资料:


  1、建筑施工场所排污申报登记表;2、建筑工程设计图一套;3、施工报建红线图;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


  三、企业环评(登记表类)


  1、项目登记表类环评。


  所需资料:


  (1)项目审批的申请函;(2)发改备案文件;


  (3)项目环评登记表(一式三份);(4)规划许可证或符合规划的证明文件;


  (5)规划红线图;(6)入园协议(复印件)。


  2、基建项目登记表环评。


  所需资料:


  (1)项目审批的申请报告;(2)发改备案文件;


  (3)基建项目环评登记表(一式三份);(4)规划许可证或符合规划的证明文件;


  (5)规划红线图;(6)入园协议(复印件)。


  四、企业试生产审批(登记表类)【一式二份】


  所需资料:


  1、试生产申请函;2、企业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企业项目污染治理方案;4、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表;


  5、登记表的批复文件。


  五、企业环保验收(登记表类)


  企业项目或基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所需资料:


  1、项目环保验收申请函;


  2、登记表的批复文件;


  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登记卡(一式三份)。


  六、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所需资料:


  1、申请函;2、《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申请审批表》;


  3、《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复印件);4、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5、环保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6、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7、涉及严控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业要求提供严控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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