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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8-24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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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各镇(街道、场):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真抓实干,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梅办发〔2013〕5号)等文件要求,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201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梅江区西郊街道、江南街道,梅县区程江镇、新城街道、城东镇,兴宁市福兴街道、新陂镇、龙田镇,平远县上举镇、泗水镇,蕉岭县长潭镇、文福镇,大埔县青溪镇、三河镇,丰顺县大龙华镇、汤西镇,五华县河东镇、水寨镇等18个镇(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给予通报表彰。

二、良好等次

(一)梅江区三角镇、梅县区丙村镇、兴宁市合水镇、平远县河头镇、蕉岭县三圳镇、大埔县高陂镇、丰顺县潭江镇、五华县横陂镇等8个镇,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较好,给予通报表扬。

(二)梅州市公安局、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广播电视台、梅州市农业局等8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职责落实较好,给予通报表扬。

(三)梅江区财政局、梅江区民政局,梅县区财政局、梅县区教育局,兴宁市公安局、兴宁市财政局,平远县公安局、平远县财政局,蕉岭县广播电视台、蕉岭县纪委办,大埔县公安局、大埔县财政局,丰顺县公安局、丰顺县财政局,五华县财政局、五华县委组织部等16个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落实较好,给予通报表扬。

三、合格等次

除上述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单位外,其余相关单位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评为合格等次。

2018年,各级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法治引领、统筹推进,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为推动梅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