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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两美”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工作任务出炉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0-04-26 09:13: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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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我市深入开展“两美”三年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和关键之年。为切实提升城乡环境,把梅州打造成为“三宜”城市范例、城乡一体全域美丽花园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最美后花园,以更美丽的姿态迎接第六届世界客商大会的胜利召开,我市制定了“两美”三年行动计划的2020年工作任务,提出要做好八大行动共36项具体工作任务。每项任务均有具体内容以及牵头责任单位,涉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合建设。

  

一是开展美丽城区提质行动

1、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0年10月底,市本级、各县(市、区)县城城区的公共机构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0年年底,梅江区、梅县区分别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各县(市)县城分别至少有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大力实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及资金支持,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改造老旧小区周围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架空线缆、供水、供电、供气、道路、无障碍通道等配套设施。2020年底前,梅江区、梅县区各完成4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各县(市)城区各启动 3 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

3、深入推进铁皮瓦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整治工作的通知》(梅市明电〔2019〕185号)和各县(市、区)的整治计划,2020年底前,梅江区、梅县区要完成城区50%以上的主干道两侧临时建筑(铁皮瓦)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城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全面完成本区域(单位)及其单位宿舍楼搭建的临时建筑(铁皮瓦)的整治工作。

4、持续实施建筑外立面改造。全面整饰建筑外墙立面,统一规范管线拉挂、空调外挂、广告设置、防盗网挡雨棚设置等。梅州城区重点完成华南大道至梅州机场出入口段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各县(市、区)各完成1条以上城区主干道沿线建筑外立面提升改造。

5、集中开展城区广告店招整治。集中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全面排查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破旧、污损、残缺的广告店招,统一规范广告、店招、牌匾、标识设置。2020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城区所有主干道的广告店招整治任务。

6、持续开展集贸市场整治。全市集贸市场要达到“四有四无”(有环卫设施、有管理人员、有保洁人员、有卫生消杀,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流动摊点、无乱搭乱建),要做到日清洁日消杀,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引导流动商贩进场经营摆卖,全面取消城区内的临时摆卖设点,彻底消除马路市场。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城区内3座以上、各镇要完成镇区内1座以上集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和环境整治任务。

7、深入开展道路环境整治。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全面清理拆除城区内所有道路两边违规设置(占用)的路障、‘僵尸’车辆;严格处罚违规停放车辆和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从严处罚在城市道路上“扬撒漏”行为;大力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店铺占道乱堆放、占道经营行为,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各镇要再完成1条以上主干道实现标准化(人车行道分离、道路绿化、亮化、黑底化、标识标线等)。

8、持续开展背街小巷整治。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城区范围60%以上、镇区范围40%以上的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包括消除污水横流、路面不平、墙面破损、照明缺失、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摆乱卖等现象,有序整治城区、镇区“四网”架空乱象,清理和拆除废弃线缆、线杆,做到背街小巷干净整洁,实现道路净化、路灯亮化、排水系统生态化。

9、开展公交站亭(车)设施卫生整治。到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城区公交站亭数量及分布情况的摸底调查,并完成对所有公交站亭、路线牌等设施的修复(更新),对公交站的环境卫生、公交车身投放的商业广告内容等开展集中整治,保持公交站亭干净整洁完好。

10、推进“公园城市”规划建设。以全域公园化理念指导城乡规划的建设治理,逐步实现“园在城中”到“城在园中”的转变。一是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各打造3个自然公园(包含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二是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小型人工湿地和生态小公园。梅江区、梅县区重点建设 1—2 个较大型且具备污水处理设施和景观水处理功能的湿地公园;各县(市、区)城区规划建设 1 个以上小型人工湿地或生态小公园。

11、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空间建设开放式公共停车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应在城区规划建设1个以上公共停车场。

二是开展美丽镇区建设行动

12、加快推进美丽城镇创建。2020年6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出台《梅州市美丽城镇建设指引》,将全市所有中心镇纳入美丽城镇试点。第一批美丽城镇创建试点梅江区西阳镇、梅县区雁洋镇、丙村镇、兴宁市合水镇、蕉岭县三圳镇、平远县仁居镇、大埔县高陂镇、茶阳镇、丰顺县留隍镇、五华县华城镇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形成各自经验和特色,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13、持续提升城镇镇区保洁水平。各镇(街道)要参照县城区的标准,积极引进节能节水清扫机械设备、墙面“牛皮癣”清洗设备。2020年底前,实现城镇镇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50%以上,密闭式环卫车辆使用比例不低于50%,实现路面无明显垃圾堆放。

14、开展美丽镇区评选活动。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自行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创建美丽圩镇(街道)综合评选;各镇(街道)要评选出1条以上“环境卫生好、商业秩序好、店牌规范好、花草管养好、设施维护好”的示范街道。评选结果在县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布。

三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15、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到2020年底,示范县、示范镇所有行政村基本建成美丽宜居村,示范村基本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村。全市90%以上村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16、全面加强乡村建筑风貌管理工作。加强对乡村建筑风貌的引导和管控,一是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完善梅州市规范农村建房相关政策,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二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梅州市美丽村屋建设指引》,围绕打造具有客家元素的乡村建筑实施村屋建设或立面改造,提倡白墙黛瓦或粉墙红瓦,并逐步“消灭”未批荡的房屋,建设具有统一立面设计风格的美丽村屋。

17、持续推进乡村“五美”建设。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按照《梅州市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指引》,开展“五美乡村”示范点建设。平远县、蕉岭县力争30%的村庄基本符合“五美”建设指引;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力争20%以上的村庄符合“五美”建设指引。各县(市、区)各打造 1 个以上“五美”社区,各行政村完成建设不少于 1 处美丽景观节点。

18、持续实施农村线缆“多杆合一”工程。以点带面开展农村的电力、电讯、有线电视、互联网线“四网整合,多杆合一”综合整治。2020年,全市完成50个试点村任务(梅江区7个、梅县区6个、兴宁市7个、蕉岭县6个、平远县6个、大埔县6个、丰顺县6个、五华县6个)。

四是开展美丽生态提升行动

19、巩固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2020年底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4.64%以上。其中:梅江区达到72.05%、梅县区达到75.37%、兴宁市达到67.03%、蕉岭县达到78.93%、平远县达到77.24%、大埔县达到78.87%、丰顺县达到78.69%、五华县达到69.06%。同时,五华县要重点针对山地牛肝土现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开展裸露山地造林复绿工作。

20、推进生态景观廊道建设。按“四季有花,全年有景”的要求,2020年重点抓好梅江区百岁山梅花长廊、梅汕高铁梅县区段沿线、梅龙高速大埔县三河至茶阳段、梅河高速五华县歧岭段的美丽生态廊道建设。

21、实施绿美古树乡村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 5个集古树资源保护和观光、乡村文化、科普宣教、绿色家园为一体,具有梅州特色的绿美古树乡村(梅县区1个、五华县4个),其他县(市、区)可结合本地乡村资源条件打造绿美古树乡村。

22、高标准建设“美丽碧道”。依托韩江、梅江、琴江、五华河、程江、石窟河、宁江、梅潭河等主要水系高标准规划建设广东“万里碧道”梅州段,2020年规划建设碧道项目14宗,规划建设碧道总长67.35公里。

23、逐步消除城区裸露土地。对城区裸露土地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土地权属关系和“宜绿则绿、因地制宜”原则,彻底消除城区的所有裸露土地(不含建筑工地)。一是实施和督促中心城区的储备土地复绿及未开发地块围挡立面改造。二是全面开展城镇建成区和主要交通干道裸露土地的补栽植绿,逐步实现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

24、实施“天更蓝”“水更绿”“土更净”工程。一是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98.5%以上。二是地表水全面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目标要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100%,彻底消除劣Ⅴ类水体。三是2020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土壤调查监测,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

五是开展美丽花园城市建设行动

25、打造品牌花季和主题花事活动。全面实施《梅州市城市花景建设总体概念规划》《梅州市城市花景建设重点项目详细规划》,重点打造梅县区梅花山公园、梅江区梅花长廊、绿轴九大花园等品牌。2020年,各县(市、区)结合“梅州六大花季”打造1条以上花景大道,组织花卉协会举办 1 次以花卉为主题的花事活动,扩大提升梅州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6、实施乡村景区化工程。按照城乡一体全域花园城市的思路,以景区化的理念设计乡村环境,用园林化的标准装点乡村,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启动 1 个以上的星级景区化乡村建设;抓好“四好农村路”美化绿化工作,让农村公路成为美丽风景线。

六是开展美丽“细胞”提质行动

27、全面推广运用城市CI。2020年底前,在各县(市、区)城区重要位置包括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等公共交通系统、旅游系统、政务系统、工信系统、世界客商中心、建设系统、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门户节点、公园、广场的户外广告或大型电子显示屏展示并使用城市CI标识。农业主管部门对其所涉及到的应用范围统筹实施,特别是在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平远橙等农产品及客家工艺品、客家陶瓷、客家美食等客家手信中推广运用。2020年底前,全市各领域运用比例达50%以上。

28、打造城乡门户景观。结合当地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高水平打造提升城乡门户景观,美化提升城市入口、高速出入口、车站等重要节点和美丽村口建设。

29、实施城市雕塑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出台《城市雕塑规划》,各县(市、区)各打造1条文化雕塑带(区)。

30、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城市公厕改造,逐步改造并完善城市公厕周围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及架空线缆、供水、供电、道路、无障碍通道等配套设施。2020年底前,全市应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城市公厕55座,其中,梅州城区所有城市公厕实现干净整洁,标识清楚,并配备免费厕纸。各县(市、区)城区完成8座以上城市公厕提升改造示范点。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公共厕所分布合理、管理到位、卫生环保的目标;按照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要求,2020年底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1713户,完成100所以上中小学厕所改造,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旅游公厕39座。

七是开展美丽经济培育行动

31、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20年各县(市、区)各推进 1 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选取农业高效发展、生态环境优美、品牌形象良好的区域,集中资源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农业产业链条、农业生态景观,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32、大力发展林下特色经济。2020 年各县(市、区)要加大技术支持、苗木供应、产学研对接,发展壮大林业产业,推动林下经济特色化发展,争取培育一批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全市建设完成3万亩森林碳汇工程。

33、推进园林花卉产业化建设。2020年底前,筹划举办梅州花卉博览交易活动,加快创建花卉电商平台,大力发展园林花卉产业。重点推进五华县华城花卉种植项目、梅江区城北花卉基地、平远县长田花卉基地。其他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建设1—2个花卉专业镇、花卉产业风情小镇,1—2个园林绿化苗木、家庭园艺产品、花卉休闲观光示范基地,1—2个国家重点花文化示范基地,3—5个广东省花文化示范基地。

34、推进美丽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百村示范”工程,精心打造一批乡村旅游路线。积极探索“美食+美景”特色发展路子,继续开展创建“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农家乐、“客家美食名村”创建示范活动,重点培育四星级以上民宿、农家乐各50个、“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农家乐100家、客家美食名村10个。

八是开展全民“两美”共建行动

35、开展全民“两美”志愿活动。2020年,市和各县(市、区)每季度组织 1 次“两美”全民志愿活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垂范,党员、干部带头参加“两美”五进活动,让“两美”实践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形成常态化活动机制。

36、组织开展“两美”评选活动。一是举办第二届“最靓屋夸”“最美阳台”“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每个社区(村)打造 2—3 处示范点;二是举办第二届“两美”摄影、征文、网格综合评比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发动全社会参与,并在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两美”优秀作品与成果。

  本报记者:王玉婷

  编辑:李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