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长谭君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规划建设马鞍山公园、半岛滨水公园和剑英湖城市休闲旅游综合体等3个项目》《梅州市 110 社会联动协作工作规定(试行)》和《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等事项。
关键词
新建公园和休闲旅游综合体
为优化城市布局,改善生态宜居环境,我市拟规划建设马鞍山公园、半岛滨水公园和剑英湖城市休闲旅游综合体等3个项目。马鞍山公园拟选址在梅江区三角镇东升村,总用地面积约31公顷,将规划滨江休闲区、山地风景区、乡村体验区三个功能分区。半岛滨水公园拟选址在梅江区金山街道芹洋半岛,总用地面积约24公顷,沿梅江芹洋半岛U形水系的北岸建设,U形地块西起嘉应东路,东至S223省道;工程建设期计划1年,拟采用整体“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建设。剑英湖城市休闲旅游综合体位于三角镇新塘村,总用地面积约786亩,将重点打造成集文化、生态、旅游、娱乐、购物、餐饮、酒店等多元业态为一体的都市旅游目的地;工程建设期计划3年,拟采用 PPP合作模式开发。
据悉,为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该三个项目,春节前夕,市委、市政府专门组团到佛山新城滨水公园考察学习,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