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党员同志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提高人民幸福感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六争六补”、构建“五星争辉”格局、打造“三宜”城市范例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市正上下齐心,合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广大党员在创文行动中当先锋、作表率,带动广大市民参与创文,共建文明梅州。
为此,在“七一”党的生日到来之际,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向党员同志们发出“创文在行动·党员当先锋”的倡议:
一、率先垂范,争当创文先行者。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结合党的组织生活,围绕创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提高对创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引领风尚,争当创文示范者。党员干部应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爱岗敬业。遵守法纪法规,崇尚社会公德,摒弃陈规陋习,带头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自身修养,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作出示范,带动身边人。
三、自觉行动,争做创文志愿者。党员干部要关心创建、参与创建,以实际行动自觉参与创文工作。带头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慈善捐助、走访慰问、义务献血、环境保护、植绿护绿、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关于创文在行动“双到”进社区方案》有关要求,深入基层,配合、协助社区有序开展创文入户宣传、传统节日文化传承、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文明实践、交通协管志愿服务、环卫保洁等创文相关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让创文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弘扬正气,争当创文监督者。对标创建标准,关注生活周边环境,勇于向不文明说“不”,主动劝阻损害公共设施、破坏绿化、占用公共场地、乱停放车辆等不文明行为。主动监督,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为创文工作建言献策,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个个维护形象的生动局面。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升温推进年,更加需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创文在行动、党员当先锋”,积极行动,踊跃参与创文,为建设更加美丽、文明、和谐的梅州作出一份贡献。
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梅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