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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财政专项资金 梅市财教[2021]75号-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
梅市财教[2021]75号-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6-17 17:37: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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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市财教〔2021〕75号

  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和少数民族预科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57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和少数民族预科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74号),现清算下达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和少数民族预科生资助中央资金共计5.61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请你单位列“50902助学金”政府预算经济分类,“30308助学金”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不得随意增减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并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本专科生予以倾斜。

  二、此项资金已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监管,严禁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请你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四、根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财教75-附件1.xls

                  财教75-附件2.xls


  梅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