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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财政专项资金 关于预安排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的通知
关于预安排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24 09:05: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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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明电〔2021〕108号),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加强部门联动,更好地衔接2023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的及时分配下达,现按2022年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基数测算,预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90%部分5616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由县级统筹,请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和《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要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该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将另文下达。


  附件:2023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安排表.xls


  梅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