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粤财农`2015`319号)、《关于下达2016年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6`7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至2017年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广东省水果产业带项目(梅州市部分)实施规划的函》(梅市府办函`2015`160号)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广东省水果产业带项目(梅州市部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公正规范、科学合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款专用,监管到位;绩效管理、奖优罚劣”的要求,培育发展主导农业产业带,发挥县级的主导能动性,扶强扶优,促进我市水果产业向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提高现代农业的示范引导效应。
二、扶持原则
1、分类开展扶持。对梅州金柚、脐橙实行分类扶持。
2、突出资金重点。资金重点支持水果产业向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发展。
3、明确扶持环节。2016年扶持环节是:优质种苗繁育和推广,种植基地建设(对低产梅州金柚和脐橙开展以嫁接、改造新品种为主要内容的品种改良;果园排水沟、耕作道等简易基础设施)和贷款贴息(流动资金、生产设备购置和加工技术改造升级等银行贷款而产生的利息)。
4、注重引导放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
5、强调绩效导向。资金从项目申报、评审到使用监管等环节,注重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要求
(一)组织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财政局会同农业部门选定一个水果品种,按照如下提纲组织撰写申报材料(总投资控制在1000万元内,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约占50%),材料内容和分值标准为:
1、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状况(20分);
2、2016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10分);
3、资金投入概算(5分);
4、资金整合方案(5分);
5、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的环节和资金具体用途;(15分)
6、组织保障措施(10分);
7、年度项目完成时间(5分);
8、项目预期效益(10分);
9、广东省水果产业带项目(梅州市部分)2016年资金使用计划表(10分);
10、2016年度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2)和“2015年至2017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库单位信息表”(10分)。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 “2015年至2017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库”入库单位。
(二)公开评审,择优选择。
1、评审:市财政局会同农业部门按照 “公开评审,择优选择”的要求,在梅州市农业财政专家组成员中选取3名以上高(中)级职称的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县(市、区)申报材料开展评审和排序,择优评审出2个梅州金柚实施县(市、区)和1个脐橙实施县(市、区)及其项目实施单位并进行排序,经现场考察后提出各项目实施单位和资金扶持额度建议。
2、公示:按照公示制度要求,将评审结果在梅州财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实名投诉并经调查属实的,则取消扶持资格,其名额依次递补。
3、审批:公示结束后,最终确定扶持项目县(市、区)、实施单位和资金额度。
4、实施:实施方案由省财政厅上报并通过财政部合规性审查后,县(市、区)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项目实施。
各县(市、区)于6月24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以财政部门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上报市财政局(农业科)。联系人:杨振河,电话:2122608。
梅州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7日
附表
县(市、区)广东省水果产业带项目(梅州市部分)2016年资金使用计划表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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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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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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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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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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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种苗
繁育和推广
(亩、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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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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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基地(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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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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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贴息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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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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