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6`163号)下达我市油茶产业带资金1000万元,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公正规范、科学合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款专用,监管到位;绩效管理、奖优罚劣”的要求,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带,发挥县级的主导能动性,扶强扶优,促进我市油茶产业向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提高现代农业的示范引导效应。
二、扶持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粤财农`2015`319号,梅市财农`2015`164号)开展项目扶持工作。
三、申报环节
(一)扶持范围:
1、新品种引进。主要是指引进适合本地的油茶新品种,用于改良本土油茶品种等。
2、新技术推广。主要是指通过收集优良油茶品种,建立油茶母本园,为优质种苗提供穗条。
3、培训农民。主要是指通过采取邀请专家和技术人员等方式,对社员开展种植、抚育、管理、加工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4、购置设备。主要是指专业合作社购买油茶种植、抚育和管理方面的现代农业生产机械设备。
5、贷款贴息。主要是指对油茶生产企业或合作社向商业银行贷款,用于油茶方面的流动资金、技术升级改造、加工和耕作机械购置、厂房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产生的利息补贴。
6、改善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修建耕作道、排水沟等简易基础设施来改善油茶园耕作条件。
(二)申报程序
1、请市林科所,有关县(市)财政部门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依法依规选定项目单位(除“贷款贴息”外,一律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建立好项目单位信息库(见附件1-1、1-2、1-3),
2、择优选定项目单位,按粤财农`2015`319号规定科学编制2016年实施方案,单个县(市)申请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请有关县(市)和市林科所于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上报市财政局。联系人:杨振河,电话:2122608。
梅州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