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通知公告 财政票据的保管和发放工作流程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财政局 > 通知公告
财政票据的保管和发放工作流程
来源:梅州市财政局   时间:2020-03-21 16:10:30   浏览:-
字号:

财政票据的保管和发送工作流程:

1、梅州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受梅州市财政局委托负责保管、发放财政票据。

2、梅州市财政局综合科负责向首次购领财政票据的执收执罚单位发放“广东省财政票据领购手册”.执收执罚单位凭手册到梅州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购领财政票据。

3、梅州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根据单位出示的“广东省财政票据领购手册”,按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财务票据管理办法》(粤财综[2001]11号) 十五条的规定发放票据。

4、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所使用的财政票据由梅州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向承办银行发放。

——综合科主办票据监管中心协办 联系电话:0753-2122238 212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