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促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二、建设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新举措,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示范建设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法;
3.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
4.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和管理;
5.全面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6.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7.硬化预算执行约束;
8.加强国库库款管理;
9.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
10.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
(三)依法管理和监督财政权力
11.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12.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13.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抓好各项示范任务落实
局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治财政示范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健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协调联动,增强整体推进的合力,确保法治财政示范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扎实落实。
(二)提高认识,按时按质完成示范任务
建设法治财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创建法治财政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密切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扎实完成法治财政示范建设工作任务,为我局建成“法治财政示范单位”贡献力量。
(三)积极宣传,共同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扩大财政法律法规的覆盖率、知晓率,营造浓厚的财政法治环境,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提升全社会对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力度。按照“边建设、 边总结、边宣传、边推广”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法治财政示范创建活动,定期通报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