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送审资料,实现标准化管理,参照《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 158-2011),特编制此指引,以供送审单位作为编制及整理送审资料的参考:
1.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送审单位负责;
2.提供的送审资料原则上要求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由送审单位(建设/代建单位)按原件的完整内容复印,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手签“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送审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公章确认,装订成册的,可仅盖封面和骑缝;未装订的,每页盖章;
3.承诺书:按样表填写并完善签章;
4.发改部门批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无需发改审批的项目则不用提供,但需另行提供一份关于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并由送审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送审单位公章;
5.设计图纸及其电子文档:送审的设计图纸应保证其合规性,必须有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审图单位审图章,并在拷贝光盘中提供相应的CAD电子版(要求设计单位转为T3版本,并锁定外部参照);
6.工程预算书及其电子文档:送审预算书需由有造价资质的单位编制,需盖编制单位执业印章及送审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公章(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7.工程量计算稿及其电子文档: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工程量计算书列项顺序与计价文件中清单的列项顺序应一致,相互对应,须优先采用算量软件计量,导出整理后,算量汇总表列项顺序与计价清单列项顺序一致,并提供相应的算量软件电子版;
8.钢筋抽料表及其电子文档:针对有钢筋工程的项目,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图样、计算式等,明细汇总表应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构件的汇总数量,须采用算量软件算量,并提供相应的算量软件电子版;
9.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选用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每种材料、设备不少于3个参考品牌),并加盖送审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公章;
10.技术交底、图纸审查记录(如有):要求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技术交底、图纸审查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11.其他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预算评审中其它与计价有关的相关资料送审单位应配合提供,例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与工程预算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设计图中采用的标准图集(电子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