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必须先行经过预算部门内部审核、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立项初审(对专业类项目)或内部论证(对公共类项目)、造价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后送财政部门开展资金审核工作。因此,报送到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的项目资料包括:
1.预算部门申请立项函件
2立项方案(含Word文档电子版)
3.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初审意见或内部论证意见
4.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造价报告(含Word文档电子版)
5.专家论证意见
6.预算文本
粗体部分(前5项)为必备的基础资料。
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资金预算送审资料交接清单(空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