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粤财监〔2022〕40号),受省财政厅委托,梅州市财政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信息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梅州同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涉嫌超胜任能力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一体化管理不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流于形式、未保持应有的怀疑态度、未执行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自上次接受执业质量检查以来出具的业务报告,重点选取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业务报告(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出具的业务报告),重点关注执行准则情况、机构质量控制情况、内部治理情况(包括一体化管理情况、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管理、业务档案管理等)、财务会计核算情况、注册会计师管理情况以及持续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条件的情况等。必要时将延伸检查至以前年度和其他关联单位。
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和我局的监督检查工 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张璐;联系电话 0753-2122806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