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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欢迎社会各界来信来电反映涉企乱摊派问题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5-16 10:48: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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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为深入持续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由我局牵头在全市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欢迎社会各界来信来电反映涉企乱摊派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类型

  本次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有关地区或单位以公共利益、行政经费紧张等名义向经营主体摊派款物,或无偿借用占用人力、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问题类型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违规摊派款物供单位开支使用。包括:以公共利益、行政经费紧张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办公费、管理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为单位搞福利、发奖金、建宿舍和办公楼等。

  (二)违规摊派款物用于公益性支出。包括:以兴办市政建设、城市公用设施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费用、实物等。违规转嫁应由财政承担或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违规转嫁中小学的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等。

  (三)违规以赞助、捐赠等名义变相摊派款物。包括:违规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发行报刊、拍摄电影电视为名或以“赞助”“资助”“捐献”等各种名目,向经营主体摊派会议费、活动费、节目制作费、接待费等。

  (四)违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物品或服务。包括:违规强制指定经营主体购置各类设备、器材或其他物品;违规强制要求经营主体订购报刊、参加付费培训、加入社团收取会费、接受中介服务或其他有偿服务等。

  (五)违规无偿借用占用。包括: 违规无偿借用占用经营主体的人力、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

  二、受理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三、受理渠道

  邮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18号梅州市财政局215室(邮政编码:514021)

  电话:0753—2122283;0753—2122222

  电子邮箱:czszk@meizhou.gov.cn(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告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我局将对反映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二)反映问题时,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反映人联系方式等必备要素,以便我局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和监督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特此通告。

  梅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