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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广东联盈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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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广东联盈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6-18 15:05: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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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金管复(梅州)〔2024〕2号

广东联盈通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住所由“兴宁市兴城兴南大道兴南华府东区5栋19卡商铺”变更为“兴宁市兴南大道西侧西沟北侧盛景时代7、8栋第二层商场10室”。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