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11号)规定,现就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复查
考试成绩复查实行线上办理方式。考生应于2024年7月12日9:00 至7月25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复查”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等进行成绩复查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二、考后资格复核
(一)2024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须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成绩合格单。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转换工作岗位后申请转系列评审的人员。
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考后资格复核实行线上办理方式。考生应于 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录信息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考生申请考后资格复核时,应在“考后资格复核”模块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首页左侧“报名表打印”模块补打印)。
2.报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3.学历或学位证书。
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会员证)。
5.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签名的《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2)
6.考生签名的承诺书(附件1)。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使用原件拍照,图片需居中、规整、清晰),格式应为.jpg 或.jpeg。
(四)我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0753-2122161。
附件:1.考生承诺书.docx
梅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