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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蕉岭县润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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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蕉岭县润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8-30 11:08: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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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市财金稳函〔2024〕8 号

蕉岭县润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公司住所的申请书》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蕉岭县润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变更为:蕉岭县蕉城镇逢甲大道伍福花园市场办公第三层。

  请你公司根据上述批复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商事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梅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抄送: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