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财金稳函〔2025〕13 号
大埔县源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书》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郭红兵同志担任大埔县源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免去邹运平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职务;
二、同意丘建妃同志担任大埔县源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免去邓伟钟财务总监职务。
请你公司根据上述批复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商事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梅州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日
抄送: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