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梅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立项实施项目(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及以后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储备及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粤财农综[2016]65号)等相关规定,我市兴宁市、大埔县、五华县、丰顺县共申报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经组织市级相关行业专家评审,拟立项实施的项目共5个,治理总面积44164.84亩,总投资额6622.726万元。现将2018年梅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实施项目(第一批)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如下:
1、2018年梅州市兴宁市大坪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5500亩,总投资824万元);
2、2018年梅州市大埔县大东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6164.84亩,总投资924.726万元);
3、2018年梅州市五华县潭下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6000亩,总投资900万元);
4、2018年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14000亩,总投资2100万元);
5、2018年梅州市丰顺县汤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面积12500亩,总投资1874万元);
公示期自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梅州市财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等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梅州市财政局联系人:凌海军,电话:0750-2122236)
梅州市财政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