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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财会[2017]1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2-27 16:45: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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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3号),现转发给你们。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一把手要积极组织做好本地区和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县(市、区)财政局必须于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市直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必须于2017年4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以及2016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电子版可在“财政部(会计司)”(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中下载查看。

二、加强督查

市财政局将于近期深入到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报送不及时、编制报告不真实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责成整改。在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反馈我们。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科,张小霞、陈李芸;

联系电话:0753-2122161、2122163;

传真电话:0753-2122160;

通信地址:梅州市嘉应路18号;

邮政编码:514021;

电子信箱:365866121@qq.com;

梅市财会[2017]1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x
附件2:2016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