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中环节公示
(一)行政执法人员身份。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二)执法岗位。在执法岗位上应明示当班工作人员信息(工作牌)。
(三)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执法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救济途径等法定权利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