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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兴宁市人才驿站(人才港) 一次性资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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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兴宁市人才驿站(人才港) 一次性资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02 17:36: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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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意见》(梅市发〔2017〕5号)等有关规定,经实地考察验收,拟从梅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下达兴宁市人才驿站(人才港)一次性资助资金30万元,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委组织部、梅州市财政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19年4月2日至4月11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人才管理科,地址:梅州市机关路9号市委大院,电话:2250302。

梅州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地址:梅州市嘉应中路,电话:2122223。

梅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