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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部门文件 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8-05 15:13: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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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24〕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财综字〔2010〕64号)、《关于广东省公益性单位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财综字〔2011〕10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pdf


  梅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