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工 作 动 态
〔2017〕第1期(总第9期)
中共梅州市委农办
梅州市扶贫开发局2017年6月27日
l梅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索用好用活扶贫资金
l梅县区利用金融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梅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索用好用活扶贫资金
6月22日,市委农办(市扶贫开发局)召开了全市各县(市、区)扶贫开发局局长与广州市驻梅工作队队长及各县(市、区)工作组组长座谈会。会议指出,精准扶贫三年攻坚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各县(市、区)、各帮扶单位、各驻村扶贫干部要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大胆探索,用好用活扶贫资金,大力推进小额贷款、金融扶贫,加快推进产业帮扶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扶贫办梁健主任来梅调研讲话精神,分析2016年度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梅州的存在问题,通报了省对我市2017年脱贫攻坚巡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扶贫资金使用的创新举措和经验,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市委农办主任、市扶贫开发局局长罗伟章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广州驻梅扶贫工作队钟向阳队长作了近期工作情况介绍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市委农办(市扶贫开发局)副主任(副局长)黄光华、刘晨雁同志分别对分管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等单位以及广州驻梅州各县(市、区)工作组组长作了扶贫资金使用创新举措的经验交流。与会同志对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等地创新扶贫资金使用和开展金融扶贫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如梅县区采取产业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和保障扶贫等多措并举的形式,帮助贫困户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贷款,通过政府贴息,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分红协议的形式,将资金投入到龙头企业,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兴宁市采取统筹资金投入到工业园、龙头企业发展光伏项目、种养项目等,确保贫困户有固定收入。丰顺县对开展种养、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就业增收等项目的贫困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他们发展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解困。五华县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方式,统筹县级扶贫专项资金,购买商铺委托经营,收益用于支持精准脱贫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扶贫资金使用方面好的做法,用好用活帮扶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贫困户脱贫质量。只要是有利于贫困地区脱贫、贫困户脱贫,就要大胆探索、大胆去干。
会议对去年省考核情况和今年省巡查组在我市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逐项提出整改措施。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市领导君铁、利旭、耀新、尚忠同志的批示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大力度,扬长避短,抓好整改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实现我市精准扶贫工作提档进位。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梁健主任来梅调研指示精神。切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加重视,更加扎实,更加有力,更加精准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强调,今年下半年要重点推进五项工作。一是全面推进349条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的建设,围绕村容村貌,整治脏乱差,开展“三清三拆一美化”等工作。二是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的相关工作。三是推进八项工程。重点是农业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要大胆探索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脱贫的扶贫资金使用创新举措。四是全面加大落实扶贫政策的力度,特别是“三保障”政策。五是加大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对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示范村的工作,会议要求,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各县(市、区)县委农办要亲自指导。在打造新农村示范村时,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防止大拆大建和过度整治,提倡使用乡土材料,防止过度水泥硬化;真正把村庄整治得像农村,展现城市居民向往的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要抓好干部培训,成立自然村村民理事会,积极动员农民自觉开展新农村建设。
梅县区利用金融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梅县区区、镇两级和帮扶单位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新路子,帮助村委会和贫困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及统筹整合各类扶贫资金投资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和光伏产业,实现增收脱贫。梅县区创新资金使用,在该区畲江、梅西、隆文、城东等镇开展金融扶贫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畲江镇彰三村,帮扶单位广州珠江啤酒集团的帮扶工作队利用原村小学屋顶、村委楼顶、贫困户屋顶、荒坡、空地等资源,建设村级或户用光伏电站,帮助该村贫困户和村集体建立长久增收渠道。2016年采取帮扶单位自筹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办法筹资,实施首期光伏扶贫项目50千瓦,每年共计可为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5万元左右;2017年实施二期项目,为9户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每户建设3至6千瓦电站,通过发电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销电方式获益。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每年可为贫困户增收约3000至5000元,计划7月底投产收益。村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产权归彰三村集体所有,项目收益由村集体和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共享,按不同比例分三个阶段安排。2017年至2019年,收益的80%分配给扶贫对象,20%作为村集体公益性资金、光伏运维费用使用;2020年至2022年,收益按原5:5比例分配给扶贫对象和村集体;2023年后,收益按2:8比例分配给扶贫对象。梅县区供电局按结算周期向贫困村、贫困户全额支付上网电费。电站年发电量和收益由村负责统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该村贫困户和村集体稳定增收。
梅西镇121户贫困户利用金融扶贫政策每户贷款5万元,以入股分红的方式投入到丰年盛景生态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签订年收益率10%的两年协议。该项目采取光伏发电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方式,棚顶发电、棚里种菜。同时,鼓励贫困户劳动力进入公司务工,解决贫困户自身就业问题。
隆文镇苏溪村结合本村实际,在帮扶单位区国税局的大力支持下,于2016年底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发电重量约2.9万度,根据国家现有政策,当地电网公司以每度电0.84元收购,能为村集体经济增收2.4万元/年。该收益一部分将反馈给部分失去劳动力的贫困户,帮助无劳力贫困户增收。
城东镇计划全镇87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金融政策融资435万元,投入到城东镇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广东李金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贫困户与公司签订2年协议,每年从公司获取红利收入以此增加收入。
(梅县区扶贫开发局供稿)
抄送:省扶贫办,君铁、利旭、耀新、尚忠同志;
广州市派驻梅州市精准扶贫工作队,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贫开发局(办)
中共梅州市委农办(市扶贫开发局) 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