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参照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近两年市场物价水平及全省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标准的通知》、《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6年6月7日,请将意见反馈到我局电子邮箱(不接受纸质意见)。联系方式:XZZFK2010@163.com。
附件1:《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