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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财政局 工作动态 积极履行财政职能 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积极履行财政职能 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2-02 08:16: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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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 <全市349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总体工作方案> 的通知》和《关于印发 <梅州市市直单位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责任清单> 的通知》精神,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主动谋划,开展了加强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调研活动。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深入到相关县、镇、村,和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民理事会、村监委、项目建设单位等认真分析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财务监管和会计核算的意见。

二是多方征求意见。为规范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过程,在五华县召集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民理事会成员等有关人员,召开了两场讨论会,对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和规范会计核算要求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规范的财务管理统一流程,指导镇、村有关工作人员规范开展会计核算。

三是创新调研方式。依托梅州财政专家组的力量,全面分析当前创建新农村示范村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接受跟踪审计工作角度出发,制订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同时,我局按照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的文件要求,及时和市委农办联合出台了《梅州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方案规定检查对象为县、镇、村三级,检查内容和侧重点不同。县级重点在于项目实施和资金方案的制订。镇级重点在于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合同、招投标、监理、公告公示等制度和手续是否合法合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村级重点在于检查项目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