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至11日,省档案局副局长黄菊艳一行4人到梅州市对档案馆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国家重点档案抢救等“三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并召开全市各县(市、区)档案局长汇报会的形式全面了解了我市“三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会于10日下午在兴宁市举行,由省档案局馆室督导处副处长李彩香主持。在听取梅州市和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大埔县、蕉岭县、五华县、丰顺县档案局局长汇报后,黄菊艳副局长对我市“三项重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梅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各级档案部门工作扎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她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继续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不属国务院禁止新建的楼堂馆所范围,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建设用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二是要按照档案馆国家建筑标准和规范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做好各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方案的审核。三是要按照存量数字化和增量电子化的要求,在新馆建设时,同步规划,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四是加快推进重点档案抢救。从今年开始,启动革命历史档案的抢救,要将重点档案抢救经费纳入规划,列入财政预算。五是省档案局给予各县(市、区)的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资金要进行绩效评价,督查也要针对地方政府。
此次督导对进一步加快我市“三项重点工作”进度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