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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6方面联动为“十三五”档案事业腾飞蓄力
来源:中国档案报   时间:2016-12-20 09:07: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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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记者 焦林涛) 近日,《广东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对外发布。《规划》深入分析了目前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部署了六大发展任务,提出了发展保障措施,并以附表形式详细列出了“十三五”时期全省发展目标、重要指标和重点项目的进度时限。

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规划》提出,积极推行村档镇管、总馆分馆制、文件档案集中管理等机制;深化档案提前移交进馆改革,扩大形成满5年、属于进馆范围的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副本移交进馆及电子文件次年归档移交工作的试点范围。

在依法治档方面,《规划》提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档案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机制,制定《广东省侨批档案保护管理办法》《广东省声像档案管理规定》;健全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加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制度与机制。

在资源建设方面,《规划》提出,积极贯彻国家档案局8、9、10号令,加大档案收集力度;加强历史档案、名人档案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等特色档案的征集,构建更为完整的广东记忆体系;积极做好民生档案收集工作,推进馆藏资源结构性改革。“十三五”末,全省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民生档案达到馆藏总量的60%以上。

在档案利用方面,《规划》提出,探索开放利用新机制,“十三五”末完成广东省档案馆馆藏1990年以前到期档案的开放鉴定;开展志愿服务和档案服务下基层活动,推进城乡档案公共服务多样化均等化;重点挖掘近代广东海关、侨批和其他反映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的价值,积极参与和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加快编研工作转型,发挥社会协同效应,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档案开发模式。

在档案安全方面,《规划》明确档案馆建设任务时间表,要求尚未达到《档案馆建设标准》的档案馆要于2018年年底前全部动工,“十三五”末投入使用;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档案集中修裱机制,新设7个区域性档案修裱中心,加大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力度。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到2018年,省档案馆、地级以上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县(市、区)综合档案馆初步建成数字档案馆,全省50%以上有档案移交进馆任务的单位基本建成数字档案室;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步伐,到2018年,省档案馆、地级以上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县(市、区)综合档案馆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比例应不少于馆藏档案总量的70%,其余县(市、区)档案馆应不少于馆藏档案总量的50%;全省县级以上有档案移交进馆任务的单位,要将属于进馆范围的传统载体档案100%进行数字化。

《规划》还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队伍建设、档案科研、宣传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实现各项目标和任务的保障措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12月15日 总第3003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