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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档案馆技术用房改造项目公告
来源:梅州市档案局   时间:2021-08-06 17:04: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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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档案馆(采购人)拟开展技术用房改造项目,诚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加报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将广东省档案馆3个房间改造成2间技术用房,即纸张实验室和3D扫描室。

项目实施时间为60个自然日(自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计算),实施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广东省档案馆。

二、项目要求

在不影响总造价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根据施工图纸、现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工程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报价人须承诺同意此要求并予以配合。本项目质保期应不少于1年,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维修。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安排,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办公秩序。

有意参与的报价人可于8月5日前到省档案馆勘查现场(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20-38749393),并领取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勘查现场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供采购人登记备案。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仅接受包干式报价。报价人所报的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包括人工费、设计费、材料费、机械费、清理费、管理费、风险包干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最高报价为32万元,超过32万元的报价则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实验室改造项目实例;

3.报价函,列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图纸(含效果图)、施工进度计划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等;

5.维保承诺书;

6.公平竞争承诺书。

报名材料应加盖机构公章。所有报名材料作密封处理后,须在封口处加盖机构公章。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12时(以收件时间为准)截止。

报名方式:通过邮寄或上门交件的方式,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28号广东省档案馆技术部(收件人:吴永艳,联系电话:020-38749220)。

广东省档案馆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