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档案局,省直和中直驻粤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档案科技创新,更好地支撑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省档案局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和申报
请你们按照《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初步推荐工作。
请申报单位于3月20日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省档案局提交,省档案局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待评审同意推荐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申报单位须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上述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于4月10日前通过平台将推荐项目报送国家档案局。
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和申报
请你们按照《广东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参考国家档案局《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研究方向,并重点围绕《“十四五”广东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以及高质量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等内容确定选题,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2025年度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组织推荐工作。
请于3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项目加盖公章后的《广东省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广东省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800字以内)、《推荐2025年广东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PDF版报送至省档案局(电子邮箱:ydxx@gd.gov.cn)。省档案局将组织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推荐单位需将通过立项评审项目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报送至省档案局。
有关科技项目的任务书、内容摘要和汇总表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档案馆网站首页的“公共服务-公共下载”栏目下载。
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重点项目除外)可以同时申报省档案局科技项目。同时申报两项的,应分别按有关要求申报。通过预评审,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的项目,同时纳入省档案局科技立项项目。国家档案局批准立项的科技项目,省档案局不重复立项,已经立项的自动终止。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委办公厅档案发展和管理处
联系人:尹凤翔 020-87185000,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29号省委大院,邮编:510082。
附件: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略)
广东省档案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