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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修志问道,推动梅州年鉴工作上新台阶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4-11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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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心聚力 修志问道
  推动梅州年鉴工作上新台阶
  ——在全市年鉴编纂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市方志办主任 张小冰
  (2016年4月8日)
  同志们:
  《梅州年鉴》自1993年创办以来,已连续出版了23卷,在大家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下,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起到了其他媒介和出版物无法替代的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地方志办,向辛勤工作在年鉴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梅州年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离广大读者的期望、离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志办的要求还有差距。为了做好年鉴工作,进一步提高编纂质量,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由市地方志办牵头举办全市年鉴工作培训班。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中国版协年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年鉴社莫秀吉社长为我们讲授年鉴编纂相关的业务知识,我提议,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莫社长的到来。此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年鉴编纂的主要任务和要求,提升编纂水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梅州年鉴》(2016年)编纂工作,推动梅州市年鉴工作的发展进步。就相关主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年鉴工作的责任感
  年鉴是系统记述一个地方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大型综合性资料年刊,是保留地方历史的重要载体。它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不仅能及时总结、记载过去,把珍贵史料留给后人,而且能分析事物发展规律、科学指导今后工作。年鉴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 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务院《地方志条例》明确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广东省政府《地方志工作规定》则进一步对综合年鉴与各级行业年鉴、部门年鉴的编纂、出版与备案作出具体规定。国务院法规与省政府规章将年鉴工作纳入规范化与法制化轨道,体现了国务院与省政府对年鉴工作的高度重视。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讲,我们必须依照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年鉴编纂工作。 二是 年鉴是宣传推介地情、发布公共信息、保存历史资料的重要载体 地方综合年鉴由本级政府主持编纂,全面记述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情况,记录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创业历程与创造的辉煌业绩,其资料的全面性、权威性、客观性与时效性是其它出版物无法替代的,是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共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向社会宣传推介地情的重要途径。同时,年鉴逐年保存全面、真实的历史资料,反映当代人的精神面貌,是我们留给后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三是 开展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持续开展的重要措施 地方志工作不仅仅是组织编纂志书,而是包括组织编纂地方志书与综合年鉴、开展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组织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做好地方史编研在内的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和连续性的工作。综合年鉴编纂是一项看得见、摸得着,比较容易引起领导重视、群众关注,每年都开展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作,是地方志工作有所作为的一个体现,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扎实做好综合年鉴编纂工作,以此推动地方志事业全面、深入与可持续发展。
  梅州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已于2012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全面完成不是地方志工作中断更不是结束,而是在新起点上谋求新发展。参与年鉴编纂工作的同志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按时优质完成年鉴编纂工作
  质量是年鉴的生命,年鉴的使用价值取决于年鉴的质量。一部优秀地方综合年鉴是一项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文化基础事业,也是反映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重要载体。它不但可以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也可以为社会各界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系统的基础资料。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增强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以此巩固年鉴作为“官书”的权威性,提升实用价值。资料准确、客观是年鉴质量最基本的要求,对入鉴资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认真研究并努力反映年度特点和地方特色,充分利用媒体与网络搜集信息资料,注意记述年度新事、特事和社会热点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1.做好年鉴工作必须 加强质量管理。地方志工作不同于一般的研究论著,确保质量至关重要。年鉴质量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根基所在、活力所在、价值所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通过地方志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记录历史,坚决反对和批判历史虚无主义。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化对年鉴的规律及特点的认识,以科学认真的态度,精益求精的学风,将质量意识贯穿始终。我们要严格按照中指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省地方志办《广东省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试行)》提出的质量要求,坚持年鉴的官书性质,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年鉴的信息传播性,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热点问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坚持年鉴的资料性,存真求实,客观反映正反两方面情况,把好史实观。
  2.做好年鉴工作必须以地方志工作法规为依据。《条例》与《规定》对综合年鉴的编纂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依法开展年鉴工作,推进年鉴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依靠地方志工作法规,保障年鉴工作健康开展。
  3.做好年鉴工作必须坚持创新。创新是年鉴的生命力。年鉴年年编,要做到常编常新,贴近中心工作,贴近社会,贴近群众,必须不断创新。近几年,各地年鉴编纂坚持创新,努力突出地方特色与年度特点,拓展资料搜集途径,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框架设计与内容收录向社会领域拓展,注意收载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内容,使年鉴活力不断增强。我们应该借鉴成功的经验,坚持创新,进一步提升《梅州年鉴》的质量和品味。
  4.做好年鉴工作必须 确保时效性。时效性决定了年鉴的实用价值,是年鉴赖以生存的重要支柱之一,出版时间应有序提前。要早部署、早编辑、早出版、早发行,各供稿单位应及早部署,尽快完成组稿,确保10月份完成出版。
  三、落实措施,加强对年鉴工作的指导与开发利用
  一是要锻造合格的年鉴工作队伍。做好年鉴工作必须建立一支稳定的编纂队伍。年鉴年年编,且涉及面广,仅靠地方志部门或年鉴编辑部是难以完成的,必须建立一支覆盖各行业、各单位、相对稳定的年鉴组稿队伍。接下来我们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安排培训辅导,推动年鉴工作队伍编纂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 探索开展年鉴评议与理论研讨,定期组织优秀年鉴评选活动,推动年鉴编纂质量不断提高。积极做好年鉴评议审读工作,全面提升年鉴编纂质量。评议(审读)年鉴是提高编纂质量的有效手段,2014年起,省地方志办要求地级以上市每年至少评议一本、审读一本年鉴,各县(市、区)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年鉴评议审读工作。我们要探索开展并不断改进年鉴评议(审读)工作,查找年鉴编纂出版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探索改进措施;通过年鉴评议(审读),锻炼和培养年鉴编纂人才。
  三是 积极 探索 做好“互联网+年鉴”,推动年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编鉴为用,要提高年鉴资源开发利用的认识,充分利用“互联网+年鉴”等有效手段,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年鉴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互联网+年鉴”,做好年鉴的大数据工作,分析年鉴框架设计、编纂内容、读者群体、阅读习惯等多种因素,为提升年鉴质量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互联网+年鉴”技术,提取分析社会关注度高、借鉴意义大的信息,逐渐整合年鉴信息资源,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报告;纸质年鉴出版后,争取在1个月内上传地情网、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未来我们还将探索在做好传统年鉴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年轻一代的阅读习惯,借助APP等多种模式,创新年鉴的发布渠道和编纂形式。
  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承担着传承文明、记录历史、弘扬文化、服务社会的光荣使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进程中,地方志工作大有可为。希望大家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梅州年鉴》(2016)的编纂工作,使其成为一本地方特色突出、内在品质优良、出版水平较高的精品年鉴,既系统记载和全面反映梅州市2015年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又用翔实的资料展示梅州的新变化和新风貌,定格历史的瞬间。